现在的男人,不管是不是想玩玩的,只要不会做饭,印象就大打折扣的。
林少同一口没吃,并且调侃道,“你这做饭的手艺还是要练练,你都要离婚了,要是做饭还是这样,二婚怕是不好找哦。”
陈可秀哼了一声,挑眉道,“就我这样的,军官都得给我做饭,二婚也得找个会做饭的男人。倒是你,林同志,帮人也得有个度,这么难找的萝卜白菜你就送老乡,真是不太顾家。”
她说着,把萝卜和白菜都拿起来,一股脑地塞给林少同,“你拿走吧,省得别人说我们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
原本就没打算要,是见他挺热情的,才请他喝个水。
连人话都听不懂,这老乡不处也罢。
林少同没生气,反而笑道,“你说的有道理,不过我现在不是没媳妇吗?天黑了,我走了。”
他觉得陈可秀刚刚的样子挺吸引人的,像只天鹅,就是做饭差点,要是成了,再慢慢调教就是了。
越是这样的女人,他就越有兴趣。
再说,又不是非要结婚的,玩玩也没关系。
陈可秀听着他似撩非撩的话,眉毛都快拧成了毛毛虫,不至于吧?
他今年也才二十三岁,家里条件那么好,犯得上觊觎她这个还没离完婚的军嫂么。
希望是她想太多了。
虽然东西没要,面糊糊她也不浪费,喝了一碗,虽然有点糊嘴,还是挺清口的。
苦日子过多了,只要是不苦的东西,她都觉得是香的。
接下来的日子,令陈可秀觉得,她并非自作多情,林少同当真三天两头过来。
有时候早上给带个包子馒头,偶尔带棵白菜。
虽然陈可秀统统不要,他还是拿来了,被搞得烦不胜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