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中倒是有些好奇,“哦?什么样的决定?”
“星海公司,本来是她和三经的股份。但在三经过世后,全股份从法律上来说,都算是她的产业了。但前两天,她提出了要全部股份交给郑家,落到诗诗的名下,或者我的或者她婆婆的名下,都可以的。唉……这孩子,真的太执拗了。我们是拒绝的,但她是坚持的,所以我们也只能接受下来了。就今天上午,股权转让都做完了。我夫妻俩考虑了一下,便让她转给了诗诗好了。晓月这孩子懂事啊,唉……”
郑希同无比感慨的摇头叹息,说的跟真的一样。
刘志中心里却犯嘀咕,啥意思啊?难道不是冯导舍弃一切身家,把产业给你们郑家,她想落个自由身吗?
对于红颜知己的性格,刘志中是了如指掌的。
这种婚姻状态下的产业关系,刘志中判断很准的。
冯晓月不幸福,所以丈夫一死,不想绑架在郑家的利益战车上,她如此所作所为,是付出极大牺牲的,损失是上百亿的。
不过,表面上,刘志中却道:“是啊,冯导大义啊!不过,把产业移交了,她又能做什么呢?又不会再拍戏什么的了。”
郑希同说:“她说想去读书,清清静静的读书,在国内读研或者去国外读都行。然而,呵呵……”
笑面虎的笑容,真的苦了。
“事情,哪有她想的那么容易呢?读书,很容易的,郑家的儿媳妇、半个女儿,想在国内读书,是很轻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