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会出去之后,病房里留了姜九笙和姜女士守着,两人没有一句话,气氛安静地让人不自在,姜九笙拿了烟盒出了病房。
她去了天台,没有什么人,便也口罩都懒得戴,点了一根女士香烟,不知为何,心里烦躁得厉害,女士烟本就寡淡,心绪不宁时,就越发显得没味了。
她狠狠抽了两口,按了烟蒂,从烟盒里再拿出一根,刚点燃打火机,指间的烟便被抽走了。
“少抽点。”是程会,手里还提着夜宵,抢了她的烟,直接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
姜九笙兴致缺缺地熄了火,趴在护栏上,敛眸,俯瞰夜市的霓虹,万家灯火的光落进眼里,却暗淡无神,戚戚冷冷的。
“哥。”
“嗯。”
姜九笙转头,看程会:“我是不是抱养的?”
程会神色立马严肃了,板着一张周正斯文的俊脸:“说什么胡话呢?”
她笑笑,没有再说话,放眼望去,上面是星辰月色,下面是灯火夜色。
天上月色,地下夜色,如果有第三种绝色,嗯,那一定是时瑾。
她突然就想到了他。
沉默了许久。
程会突然开口:“你小时候没有养在爸妈跟前,所以才不太亲的。”
姜九笙默不作声。
这种话,八年前,她就听姜母说过了,她十六岁之前都被养在乡下,后来发生了事故,才送来城里做手术,手术留下了遗症,不记事了,之后才养在父母身边。
“我再抽一根。”她拿出了烟,点上,安静地抽着。
薄薄烟雾下,她一双桃花眸,清冷又黯然。
演艺圈都说姜九笙冷冷清清,怎能不冷冷清清,这样家庭养出来姑娘,除了自我防卫,还能怎样。
程会先行回了病房,姜女士正在整理行李。
“笙笙呢?”
程会关上门:“在抽烟。”
“你等会儿送她回酒店。”
姜女士大名姜玥芝,在秦氏的分公司里当保洁人员,性子算不上强硬,就是普通人家的妇人,偏偏,在面对姜九笙时,浑身都是棱角,态度生硬得不行。
“妈,你对笙笙不要太冷漠了。”程会表情严肃。
姜女士折衣服的动作顿了一下,低头继续:“有吗?”
“你对笙笙,就像对待上宾。”程会拉住了姜女士忙碌不停的动作,压着声音,郑重其事的口吻,“妈,你既然认了笙笙当女儿,就不要让她觉得她像抱养的。”
程会是知道的,姜九笙并不是姜女士亲生。
他的父亲以前是一名司机,母亲是家政人员,因为工作性质,程会20岁之前一直生活在国外的姑姑家,八年前,父母突然换了工作,他才回国,家里便一夜间多了个妹妹,他不是未成年,自然不信父母对妹妹解释的那套说辞,问了姑姑才得知,这个妹妹哪是什么亲生,而是寄养的。
他私下询问过母亲,母亲只说是乡下亲戚的孩子,病了没钱治,才送过来的。
程会当然是不信的,可母亲再也不肯多说一句,他便也没有再探问,笙笙那里,便随了父母的说辞,瞒了她并非亲生的事实。
可姜女士的态度
“臭小子,”姜女士推了程会一把,凶巴巴地,“还教训起我来了。”
会打会骂,这才是母亲对子女的态度。
“总之,笙笙那里,你注意点。”
这板正严肃起来的样子,跟他父亲一个样儿,姜女士没好气地吼:“知道了,滚开,别挡着我收拾。”
程会笑着躲开。
过了会儿,他正色,又问了句:“妈,笙笙真的是乡下亲戚的孩子?”
姜女士低着头,隔了片刻才回答:“不然呢?我还能上哪去捡那么大个孩子。”
“那笙笙以前认不认识一个叫时瑾的人?”
姜女士脸色骤变,语气显得不耐烦:“什么时瑾,我没听说过,你别啰啰嗦嗦问个不停了。”
事关姜九笙,一向脾气温和的程会有些不依不饶:“当年笙笙在医院昏迷不醒的时候,有个年轻的男孩子来看过笙笙。”
那时程会守在医院,只见过那个少年一次,模样好看得惊人,他跪在笙笙的床头,不知说了什么,走时,眼睛通红。
时隔太久,记忆模糊了那少年的轮廓,程会只记得他生得精致,那双眼漂亮得不像话,一眼会惊心动魄,却不敢看第二眼,像沙漠里久行的路人,那样年轻,却沧桑冷漠得没有一点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