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萱被一众女匪拎到聚义厅的时候,光速将自己变成了一个大病初愈的样子,裴英红见她这幅模样,终于还是给了她一个座位,让她诉说经过。
白萱眼睛都不带眨底地开始扯谎,说自己是被人灌了迷药后买给这个商队的贾老板,正巧贾老板缺个老婆,就拿她充数了。
裴英红虽然说是个土匪,但她那种嫉恶如仇的精神还在,一听这事,火爆脾气当场就发作了,这就要派人将贾老板带来打几鞭子出出气。
白萱听了这姑娘的打算,顿时流了一脑门的冷汗,她这话说的半真半假,虽然是为了骗取裴英红的信任,但这也不代表就愿意搭上几条人命啊。
“等等,那个,呃,大当家的,其实他们对我也还不错的,你就别这样了,放了他们算了。”
裴英红当即翻了个白眼:“我这是在帮你啊,你居然还替他们说话?”
白萱憨憨一笑:“大当家的,他们其实也没拿我怎么样,就是每天灌点迷药不让我跑......”
裴英红抬手制止了白萱:“你一个弱女子,为什么怕你跑?”
白萱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那什么,我自小就练武,所以......”
裴英红听了这话,更是不屑地“哼”了一声:“亏得你还是自幼习武,怎么能遭了这等暗算,今日要不是遇到了我,你就等着回去和那个糟老头子成亲吧!”
白萱在肚里翻了个白眼,但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是是是,我这不是不小心么,我寻思着,去讨口水喝,怎么也没想到那户人家居然是人牙子,然后稀里糊涂的就被卖了。”
裴英红坐在由几块砖头搭成的金交椅上继续问:“你家人呢?”
白萱继续扯谎:“都死了,前年家乡那里闹饥荒,全饿死了,我因着有点本事,能抢东西吃,就活到了现在。”
裴英红点了点头,示意两边的人将她带下去。
等回到小黑屋,贾老板一脸战战兢兢地问:“怎么回事,他们要多少钱?”
白萱看着这个脑满肠肥的贾老板,觉得自己有点对不起他,带她回来的人丝毫没有给他们一点交流的机会,二话没说,一脚踹上了贾老板的肚子。
贾老板“哎呦”一声,翻倒在地,爬不起来了。
接下来的事,和电视剧里的情节一样,贾老板将自己的全部货物留在这了,用钱卖命,将自己一条小命赎了出去,而白萱也应裴英红的挽留,留在了清风寨,且和她比了一场轰动全寨的武。
这场比武下来,不仅仅是山寨的人,就连裴英红都对她赞不绝口,清风寨不讲究“先来后到”,他们讲究的是“有能者居之”,正是因为这场比武,白萱迅速在山寨中树立了威信,差点成为了二当家。
之所以说是差点,那是因为白萱拒绝了这个位置,她以一个十分能说服大众的理由——自己来的日子不多而拒绝,这样一来,山寨中的人也愈发敬重她了。
一个月的时间,足以让她和山寨中的人熟悉起来,而后,她还发现,裴英红居然还有一个妹妹,这个妹妹虽然出生在土匪窝,但性子却和张扬跋扈的姐姐完全不同,她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个典型的“大家闺秀”。
“大家闺秀”的名字也很符合本人的气质,唤做裴樱兰,白萱在寨子里晃悠了一个月,只有幸见过一次,还是背影,其余时间,这位大小姐除了姐姐,谁都不见。据说她名字中的“樱兰”二字还是山寨一个教书先生给起的,至于山寨里为什么会有个教书先生,白萱就不得而知了。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白萱终于等到她盼望已久的一天——裴英红下山去打劫解家。
按照裴英红原本的打算,依旧是准备牺牲自己的色相,来了“□□”。
“姐姐,你这副皮相已经有很多人认识了,你去其他地方还管用,溪口镇啊,”白萱今天梳了一个简单的马尾,一根大红的绸带束腰,她将手里一直把玩的草送到嘴里,翻了白眼,又“啧”了一声,“我看不行。”
裴英红自从得了白萱,可谓是事事都找她商量,在山寨里,毕竟是男子多女子少,即使有那么几个和她同龄的女子,也碍着她大当家的身份,对她疏离又恭敬,裴英红活了二十多年,唯一的亲妹妹还是那么个性子,软的不行,她实在是憋得慌,这回好不容易来了个和自己能谈得来的,那必定是时刻都要在一起的。
“那你说,怎么办,我都听你的。”
白萱叼着草,看了她一眼:“你真的听我的?”
裴英红点了点头:“只要你能办成这事,我就听你的。”
“那好,其实这事也简单,”白萱“呸”的一声吐出了嘴里的草:“你的方法其实可以继续,但人,必须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