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哪儿传来一道女声,“未曾见。”
胡禄点点头,看来真的只是小六做了一个梦,这孩子还挺有仙缘,类父
早膳的时候一家人听胡老六说起她梦见仙女的事迹,看着胡禄欣慰的表情,萧果儿吃味了。
她看了看自己身边只知道吃的吉祥如意,怒其不争道,“你们就没梦到点什么啊”
吉祥看看如意,如意看看吉祥,两人异口同声道,“大猪蹄子”
萧果儿无奈扶着额,胡禄笑的更欢快了,下令让御膳房午膳准备大猪蹄子,“再加一道北疆特色烤全羊吧。”
听到这,萧果儿万玲珑就知道,这是要招待凯旋的奥屯樱了。
“什么,她不来她说她不来”连虞美人都拄着拐过来了,她竟然不来
胡禄刚到瑶光殿,宫外递来一张条子,超勇将军奥屯樱谢绝了皇帝邀请她进宫用膳的美意。
“我看她是飘了,不过是打了一场胜仗,就不把我这个大岳第一勇士放在眼里了”胡禄把那纸条揉成一团。
一二三四五六公主咯咯直笑,万玲珑也笑,“准是你在朝堂上说的那些话被她知道了,她正恼你呢。”
“是她扫平叛乱之后迟迟不肯归朝,坏了规矩,我不过是语气重了一些,她还说不得了”胡禄拍着桌子,没有胡子只能干瞪眼。
宫女们大气不敢喘,苗红袖知道他是怕奥屯樱一去不回,忙劝他莫生气,“要不你亲自登门请她,正好也好久没有微服私访了,就当是出宫散散心。”
胡禄却是摆手,“我虽然疼她,却不能过于骄纵她,这样,平安你不是一直想出宫吗,我写一道圣旨,你代为父送到超勇将军府,我看她来不来见朕。”
听到父皇让自己出宫了,大半年没出宫的胡平安险些喜形于色,她压抑着喜悦的心情问,“那我可以在外公家住一晚吗”
胡禄想了想,点头应允。
虞之鱼看的羡慕不已,入宫几个月了,她也想家啊。
见大姐可以出宫,二公主胡喜乐,三公主胡无忧纷纷请大姐代购,胡平安一一记下,还问吉祥如意和老六有什么需要的。
而在大公主之前,已经有一位大人物先一步来到了超勇将军府。
超勇将军府离皇宫很近,占地并不大,原为北疆王世子府。
福寿大帝的传世功绩很多,其中最值得大书特书的就是把游牧民族所占的北疆之地纳入版图,设立北疆行省,把大岳国土面积增加了十分之一。
虽然土地算不上肥沃,多为草原和戈壁,但从此根绝了游牧民族南下劫掠的顽疾,可以说是利在千秋了。
当然,部落众多且居住分散的北疆依然不算稳定,所以胡禄采用了朝廷官员和游牧民族共治的办法。
北疆王奥屯豪就是被他选中的某个大部落首领,协理北疆巡抚参与民政事务。
奥屯豪也算一代雄主了,当初他的奥屯部落在北疆草原势力最大,有“草原王”之称。
可惜他遇到了十岁的胡禄和五十岁的项鼎,胡禄出谋划策,项鼎上阵杀敌,君臣配合无间,五年时间就把北蛮杀得人仰马翻,最终草原王被收服了,一个个草原部落被打败了。
被打服的草原王非常懂事,俯首称臣不说,还非要送一个世子来岳京当人质。
当时胡禄是很不热衷搞这些东西的,什么人质不人质的,对方真的要反还会在乎一个儿子,儿子这玩意儿还不是想生多少就有多少。
事实证明他错了,想生儿子并非易事。
而当胡禄第一次见到北疆王世子奥屯鹰的时候,他惊愕的发现,这竟然是个女娃。
八岁,但身高接近万玲珑的女娃娃
面对福寿大帝关于欺君的指责,北疆王还觉得委屈。
“我有十个儿子,但只有一个女儿,奥屯鹰是我最优秀的孩子,是草原上的一只雄鹰,所以我把她送到陛下身边,这正是我诚意的体现啊,而且女世子也是世子啊”
胡禄:那年龄呢,你跟我讲这特么是八岁
最终奥屯鹰被胡禄改名为奥屯樱,并长到了一米八。
若非胡禄自己的身板也争气,他真要把内增高发明出来了。
生于北疆的奥屯樱是在他们所谓的南地长大的,渐渐也变成了南人的形状,虽然高大,但体型并不粗壮,皮肤也很白皙细腻,甚至长了一张好看的面孔。
胡禄差点以为这是奥屯豪的美人计呢。
只是奥屯樱自幼痴迷武学和打仗,脑子也不太灵光的样子,完全不会勾引男人,胡禄的想法纯属多虑。
奥屯樱之于胡禄就像是妹妹,又像是女儿,她比胡禄小七岁,算是胡禄一手带大的,两人同吃同住了许多年。
前两年胡禄还玩笑般封了她一个“超勇将军”的名号。
胡禄对她的宠爱,从把这个人质放回北疆领军平叛就可以看得出,那是真的当成自己人了。
所以当她抗旨不遵,拒不进宫的时候,胡禄是相当痛心的。
孩子大了,跟自己不亲了。
这件事甚至很快就传到了宫外,传进了许多大臣耳中。
于是作为武将之首,奥屯樱半个师父,收服北疆最大的功臣太尉项鼎亲自登门造访,劝这丫头懂点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