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他回去想给表弟打电话,再把那个醉鬼薅起来,大骂他们俩一通撒撒火。
结果刚进门,那个趴在沙发上的女的就跟豌豆射手似得,一抬头吐了他一身。
他气得快要爆炸,咬牙切齿洗澡换衣服出门,感觉再多待半秒,就要控制不住自己直接把房子点了。
驱车直奔自家饭店,坐下连喝了大半瓶洋酒,辣的他喉咙快要着火,却没半点醉意上头。
沈蓓蓓在叶怀瑾怀里时的画面照样清晰无比刻在他脑袋里,怎么甩都甩不掉。
大概一个人喝酒,就是不容易醉吧。
盛斯年拿出手机在通讯录里翻来翻去,最终还是选了沈妄。
虽说京北圈子里,他人缘数一数二的好,朋友前呼后拥,可真与他家世接近,相处起来轻松舒服的,就沈妄一个,其他人或多或少都会带着恭维带着目的。
类似于吃吃饭把合同掏出来往他脸上递的事,在他心情好时遇到就算了,要是现在发生,他八成会直接掀桌,再把饭菜都扣到对方脸上。
电话一通,盛斯年直说找沈妄喝酒,本来只是碰碰运气,料想到他百分之九十九会拒绝,要在家陪老婆。
没想到,沈妄几乎没犹豫,果断回了个好,说很快就出门。
难道是兄弟连心,感应到他的伤心痛苦了?
关键时刻,还得发小够意思。
盛斯年振作不少,总算在友情上看到点人生希冀,赶紧发位置过去,叫经理来开了店里最贵的酒,又现加了几道沈妄爱吃的菜。
此刻的他绝不会想到,一个小时后的自己会有多悔不当初,有多想倒流时光怒冲回来,把这个正盼着沈妄早点来的傻蛋给一脚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