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案前,白襄准备好笔墨,站在一旁,看着沈清平端正笔直地坐在位置上。
别说,那气势瞧着的确有几分读书人要尽情书写的架势。
可惜,架势终究只是架势。
沈清平伸出手,向前摸索,终于摸到了狼毫,她再摸了摸摊开的纸张,从指间碰触的触感判断出纸张的大致位置。
衣袖落在书案上,沾染了点点浓墨。
白襄“”
她觉得,公子此举根本就是在为难姑娘。
难怪公子追求了姑娘这么久都还没有回应,老实说,人家追女孩子都是送房送马车送各种金银首饰,还会把自己收拾的妥妥当当,言语幽默逗女孩子开心。
就她家公子是一朵开在雪峰上的奇葩。
明明可以摆着更简单的套路去追求喜欢的女孩子,却非要选择这种为难人家女孩子的方式。
毕竟,要说财力,长相,她家公子都是世上数一数二的人物。
情商太低啊。
瞧着沈清平拿着狼毫迟迟不落下,以及她被墨水弄脏的那点衣袖后,白襄终究是没能忍住,开了口“公子,依我看,云夫子也就是做做样子罢了,你没有必要非要完成这项任务啊。”
反正姑娘是她家公子的心上人,就算姑娘在公子面前放肆,不把公子的话放在心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爱侣之间,哄哄就好了。
然而,作为跟随公子多年的随从,白襄跟卫隐等人是没有这项权利的,一旦他们敢不把公子的每一个字放在心上,那就意味着他们距离死期不远了。
这就是差别啊
沈清平并不知晓白襄丰富的内心活动,毕竟在她心里,她所以为的白襄应当是高冷型的妹纸。
任由她怎么都会想不到,原来,白襄的骨子里也有沙雕的成分。
握着手里的狼毫,待调整好慌乱的内心以后,沈清平一笔一划地落笔。
估计效果不咋样吧
但是,她在很尽力地做了。
白襄惊讶地睁大眼睛,瞧着宣纸上那工工整整的字迹,那秀气漂亮的簪花小楷,再对比自己那一手像是鸡爪子刨出来的字迹,顿时觉得内心遭受到了强烈的暴击。
姑娘看不见写的字都能如此漂亮
那如果姑娘眼睛是好的,能够看清楚,只怕到时候写出来的字会更加漂亮。
沈清平写完一个字,想要伸手过去再触碰墨汁写出来的字,以此来确定第二个字应该写在哪里,但再一想刚刚写下去的字墨汁还未干,这一碰触只会弄得满手都是,还会毁掉这个字时,当即不再动作。
算了,还是再等等吧。
等墨汁干了以后再写。
白襄赞叹地盯着这手好字,看了看沈清平白净纤细,漂亮的没有半点茧子一看就是养在深闺中的双手,再对比了一下自己常年习武满是茧子的手,心底尤其受伤。
都是一样的手,一样都是五根手指,但是,为何写出来的字却一个天一个地
由于眼睛看不见以后对周围的感知能力更加灵敏,沈清平很快捕捉到白襄的情绪。
这一次,她没有再隐藏实力。
以前在寂云庄,她必须要模仿上一个沈清平的一言一行,也清楚原主应当是个没什么文化水平更不可能写出来一手好字的人设,所以,在接触言桑的时候,她都存在刻意讨好的成分。
但是现在的这具身体,却是完全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