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 逆流滔滔大河,在皑皑雪山之后,在莽莽密林之中,有一只非常珍贵的青鸟。
它的羽毛像春天第一抹翠色织成, 它的歌声像月光下叮咚的泉鸣, 它的舞姿比任何的歌姬还要妩媚动人
一个少年听说后,心生向往。
少年循着传说, 游过大河, 爬过雪山,深入密林历经千辛万苦,少年终于找到青鸟。
“青鸟,跟我回家吧,我会对你好的。”
“抱歉, 少年, 我不想走。”青鸟说道。
“这里荒无人烟, 寂寞如斯, 有什么好的我带你去见识繁华。”
少年将青鸟带出密林,带回家中,对它关爱备至。
少年用最耀眼的黄金做成鸟笼, 用最柔软的丝绸堆就,采摘最新鲜的果子, 收集最甜美的露珠
少年给了青鸟最好的,但是青鸟一点都不高兴。
青鸟不再歌唱,青鸟不再起舞, 青鸟的羽毛一天天暗淡,青鸟的气息一天天微弱
“我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还不开心呢”少年不解。
“这不是我想要的。”青鸟虚弱地说。
“我已经给了你我最好的一切,你为什么不知足”少年恼怒,“我冒生命危险带你出了密林,我倾尽所有地供养你,没有一只鸟儿的待遇比得上你,所有鸟儿都在羡慕你你应该感激我”
“你是一个不懂得感恩的鸟”
“忘恩负义”
“可是我不需要”
青鸟虚弱的反驳,淹没在少年愤怒的指责之中,轻得像一根羽毛飘落,除了自己,没有一个人听见。
她叫胡媚,是玉剑山庄的二小姐胡媚;是洗脚婢生的庶女胡媚;是勾引姐夫的荡妇胡媚;是残忍杀害三个亲生儿子的杀人犯胡媚。
她叫胡媚,因为嫡母见到她的第一眼,脱口而出“狐媚子”三个字,于是,胡媚就成了她的名字。
胡媚,狐媚,这个名字像是诅咒一样跟随了她一生。
她没有三岁之前的记忆,因为一场大病没的。
听说她的生母是嫡母身边的洗脚婢,趁父亲酒醉爬床,这才有了她。
父亲胡清宵视她为此生污点,对她视而不见;嫡母胡夫人怨恨她生母勾引了自己的丈夫,将她远远地打发到废弃池塘边上的守贞院中,不闻不问;嫡姐胡蝶知道这些事情后,为母亲报仇,天天来找她麻烦,小到辱骂嘲笑扇耳光,大到殴打扯发撞石墙,胡蝶想尽一切办法地折磨她。
“都说有其母必有其女,爬床贱婢生的孩子将来也一定会是爬床的狐媚子”胡蝶坠着明珠的鞋子狠狠踩在胡媚的脸上,将她的头碾进了尘埃之中。“让我教教你,什么叫做安分守己”
胡媚不是没有试过求救,在又一次被打破头,又一次被推下水后,胡媚挣扎着向路过的胡父胡清宵求救。
胡清宵只是轻描淡写地扫了她一眼,漠然道“姐妹间的玩闹,不要放在心上。”
这次告状的下场异常的惨烈,胡蝶在奶嬷嬷的教唆下,将胡媚送到了最有名的青楼醉芳楼。
醉芳楼一番惨无人道的调教,彻底打断了胡媚身上为数不多的硬骨头,将她整个人碾成碎末,又掺和卑微与顺从,捏成一个崭新的、不懂得反抗的胡媚。自此以后,“安分守己”像是从她骨子里长出来的般,她完全失去了反抗意识,懦弱卑微,逆来顺受,毫无怨言。
爬床贱婢生的孩子,将来一定会是爬床的狐媚子。
谁也没想到,这话竟然一语成谶。更没想到的是,胡媚爬的还是胡蝶未婚夫雷尊的床。
胡媚拼命向所有人解释,自己没有这么做,可是没有一个人相信她。
所有人都认为是她心怀怨恨,故意去抢姐姐的东西。
胡蝶拔刀就要杀了胡媚,是雷尊阻止了胡蝶,十分有男子汉气概地说,要对胡媚负责,纳她做小。
胡媚不从,胡蝶也不肯,可胡父随意地摆摆手,浑不在意“不过一小妾尔。”
嫁入雷家当小妾的生活,不过是玉剑山庄生活的又一次重演。
胡媚姿容绝世,胡蝶面有残缺,对比起来,雷尊自然更加宠爱胡媚。一月三十日,雷尊至少要在胡媚院子中待二十日;胡蝶是雷家的夫人,胡媚就是雷家的二夫人;有什么好的珍奇的东西,胡蝶有一份,胡媚定然也有一份,有时候胡媚有的,胡蝶还不一定有。
如此偏宠,胡蝶岂能善罢甘休
胡蝶恨抢走自己丈夫的胡媚入骨,整天来找胡媚麻烦,辱骂、殴打、下毒、陷害手段日益激烈。
那时雷尊正忙着对付入侵中原武林的苗疆五毒教,无暇顾及后院女人间争风吃醋的小事,胡媚孤立无援,被折磨得苦不堪言。
有好几次胡媚都被胡蝶打到吐血,胡蝶不许人给她药,更不许请大夫给她诊治,想这样活活病死她,可谁也没想到她居然撑了下来。
“小贱胚子,命就是硬怎么弄都弄不死”胡蝶气得牙根痒痒。
胡媚也在问自己,为什么她的命这么硬
胡媚被胡蝶折腾得痛苦不堪,她日夜期盼着雷尊能早日回来救她于水火之中。
可她没想到雷尊回来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她去死。
“媚儿,我活不了了,我回来带你一起走。”浑身浴血的雷尊提着奔雷剑一步步靠近胡媚,他中了五毒教毒蛊,神医都说他活不过三天。他死没关系,但媚儿怎么办“你这般柔弱,在这残酷的世道如何活得下去跟我一起走吧,我们二人永不分离。”
胡媚苦笑一声,闭上了眼睛,引颈就戮。
死了也好。
雷尊有心要杀胡媚,但奔雷剑在刺破胡媚肌肤的前一瞬间,雷尊体内蛊虫忽地暴动,经脉错乱,真气暴走,雷尊手一偏,剑锋斜斜擦过胡媚的脖颈,几缕鲜血飞溅而出,有一滴正巧落在雷尊唇边,雷尊下意识地伸出舌头舔了一舔,下一瞬间,雷尊的脸色变了。
雷尊几乎是急迫地伸手抹了一把胡媚的血放入嘴中贪婪地吮吸着,血液入喉,体内躁动的蛊虫像是阳光下的白雪般退散消融,不过一时半刻,毒蛊完全消失
“你真是我的福星”雷尊用力抱住胡媚,就像抱住一尊绝世的大宝贝。
胡媚看着狂喜的雷尊,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胡媚嫁给雷尊三年,连生三胎,三胎接连夭折,没有一个活过百日。
胡媚认定是胡蝶对孩子下毒手,强撑着虚弱的身体去找雷尊,求他为孩子主持公道。却没想到雷尊神色阴郁,说了句“孩子没了还能再生,这只是个意外,别多想。”
而后让人将胡媚带回落梅院,名为“休养”,实为“禁足”地看管起来。
“我背后站的可是玉剑山庄,你以为雷大哥会为了你跟玉剑山庄翻脸吗不自量力认命吧。你这一辈子注定要被我踩在脚下,安分守己,我还能留你一条命,奢求不该得到的,只会生不如死。”胡蝶得意洋洋道。
胡媚心如死灰,缠绵病榻,恨不得随孩子离开这个残酷的人世。
她一直以为是胡蝶杀了她的孩子,忽地有一日,雷尊新纳的月姨娘却告诉她,她一直恨错人了
不是胡蝶,而是雷尊。
雷尊不知何时发现,胡媚的血肉竟然能克制五毒教的蛊虫,大喜过望。
雷尊想要打败五毒教,想要登上武林盟主之位,可他舍不得动胡媚,只好对胡媚的孩子下手。
雷尊给这解蛊的血肉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肉人参”。
在月姨娘的帮助下,胡媚偷溜进雷尊书房密室,看到被浸泡在药水缸中、手臂被片成骨架子的“肉人参”的那一瞬间,胡媚疯了。
胡媚懦弱了一辈子,听话了一辈子,安分守己了一辈子,谁都可以欺负她,谁都可以践踏她。她这一生只反抗过三次
第一次,在她八岁那年,她跪求父亲约束长姐不要再欺负她,父亲说这是姐妹间的玩闹。
第二次,在她十六岁那年,她哀求雷尊不要纳她做小,雷尊信誓旦旦说会保护好她。
第三次,在她二十岁那年,这次,她谁也没求。
她杀人了。
四个。
前三个是她的孩子,她用这双看似柔弱无力的手,生生掐死了他们。
最后一个是她自己,一头撞死在孩子身边,死的时候,脸上带着解脱的笑容。
可怜的女人啊,如果神明许你一个心愿,你想要什么守护,或者毁灭
心愿我可以说“不”吗
我不想挨打,不想爬床,不想做小,不想陪葬,不想生孩子,更不想让孩子当什么肉人参
就这么简单
你能帮我吗
当然可以,我就是为你而来的。
寒冬腊月,天寒地冻,棠越着一身单衣,赤裸着双足,提着小篮子在梅花林中采初雪。
天气很冷,扑面的寒风带着刺骨的寒意,棠越冻得脸色发青,踩在雪中的双足早已经失去了知觉。
棠越抬起头,望着一树红梅。
昨夜玉剑山庄下过一场小雪,今晨残雪未消,盛在红艳的梅花盏中,衬着黄玉般的花蕊,寒香浸骨,风雅无双。
她举起手,指尖离枝头那朵盛雪的梅盏尚有半尺距离。踮起脚尖,还是够不着。
棠越微微蹙起眉头,屈膝一跳,纤细的手指揪住那一朵梅花。棠越脸上露出一个欢喜的笑容,可这笑容还没完全绽放,便化成了惊恐落地时脚下一滑,棠越一个重心不稳,整个人朝地上摔去。
棠越小小惊呼一声,下意识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