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生长在其中,所以懂得他们的不可缺少。
可是如果要是问二十六岁之后的庞征什么最重要,他却并不会说出来。
因为他最重要的人已经没了,而他却是在很晚很晚之后才明白了这个道理。
晚到已经再也来不及。
那一次在百乐门的套房见面时,他就是想着要告诉她,让她回来吧,可是他太骄傲了,愤怒于她的“背叛”,因此没有说出口。
后来回去后,他想了很久,终究他还是爱她的,所以他还是想要她回来,所以有了去庞源的公馆那一次。
只是他千想万想,却也想不到,她居然会失忆。
在庞征的计划中,她就算不会与他回去,却也会与他好好说几句话,而他们已经很长的时间没有这么做过了。
可是她不记得他了。
庞征看着她明朗天真的眼睛,只觉得想哭。
可是最后他还是走了。
临走的时候他告诉庞源,让他好好待她,不要让她再受到了伤害。
他们总是在这样尴尬的时间。
她记得柳润,而庞源陪在她的身边,唯独他一个人,对她毫无影响,而她也对他没有任何映像。
也许这就是命该如此吧。
他和她的缘分终究还不算深。
如果她可以在另一个男人的身边幸福,他愿意放手。
此时庞征要的不再是荣华富贵,也不再是她的身心,要的只是她的快乐。
那是他唯一一次对庞源平心静气地说过话。
也是他最后一次看到她。
之后他便得知了她的死讯。
她死得那么惨,尸骨摔碎成了一块一块,补都补不全。
而且死的还不止是一个人。
听那天的佣人说,她曾经把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告诉庞源里面有一个孩子。
其实他觉得,他是在她死之后才更爱她的。
他对她的爱,一点点积累。
后来庞征继承了庞德安的万贯家财,成为了上海的巨富,任何人见了他也要恭恭敬敬地叫一声“庞爷”。
本该他不该是继承这些家产的人。
他不是不知道,庞源比他更有能力,只不过他早早便随着朱砂一起去了。
庞征一直没有娶亲,也没有动过这个念头。
他年轻的时候曾经把庞夫人的位置许诺给了一个人,那时候虽然只是玩笑话,是利用时的假话,可是却不容得他不作数。
当时的戏言成为了如今的誓言。
就算她不在了,那一个身份也依旧是她的。
他一辈子无妻无子,当年那个冷漠英俊的青年已经长成了一个不苟言笑的中年人,虽然面目好像没有变多少,可是心中却天翻地覆。
从此庞征不敢再目中无人,也不敢不可一世。
上次他这么做的代价太大了。
他给朱砂与庞源举行了一场葬礼,参加的人很少,就只有三个人,一个是他,另一个是一个叫“柳润”的年轻男人,还有一个便是看着庞源长大的老管家。
那个年轻男人整场葬礼一言不发,后来也不等他上前和他攀谈,便早早地离场了。
庞征把庞源和朱砂两个人没有埋在一起,想着她必定不会希望这样,却把庞源的墓安排在了她的不远处,想着如果真的死后有灵,泉下有知,那么庞源至少可以护着她,不让她被其他的孤魂野鬼欺负。
后来他四十多的时候又去了一次百乐门。
他坐在他的套房中,漫不经心地看着台上的人来人往。
离朱砂逝世已经十几年了,他依旧都没有掉过一滴眼泪。他以为这一辈子就这样了,可是他看到了台上有一个姑娘。
她约莫只有十六七岁,却展现出了二十几岁的妩媚。
庞征看着她,有些恍惚。
像,真是太像了。
“那是谁”他指着她,问了问下属。
他们说那是百乐门的新歌星。
他点了点头。
如果朱砂的那个孩子活了下来,也应该这么大了,也应该像台上的这个女孩一样那么漂亮。
他听了一会,说“等她唱完之后,给她送上一支蔷薇花。”
下属没有问为什么,安静地照办了。
庞征又想了想“给我也带一支。”
回去的路上,他看着手中的蔷薇花,鲜艳欲滴,开得娇嫩。
他把它在手指之间转了转,却不小心扎到了自己的手指,溢出来了一颗血滴。
那个时候,他忽然就掉下了眼泪。
迟来了十几年的眼泪。
属下小心翼翼地问他有没有事,庞征只是抬起头,将眼泪倒回了眼睛中,摇了摇头。
只不过是被刺扎到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