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给陈西然讲完算术题, 而后两人向宋先生告别, 都准备回家。
黎锦穿过主街, 突然脚步一顿, 看向了茶楼的方向。
倒不是他敏感,主要是在镇子上呆了这么久,对这里的环境十分熟悉,一旦有什么不对, 就会很容易察觉。
果然,茶楼大堂的前排坐着两个陌生面孔,虽然穿着普通的棉衣,但一身彪悍又严肃的气息则怎么都挡不住。
黎锦在他们发现自己的时候,已经移开了视线, 朝村子走去。
他倒是没有把这两人当成山匪,反而觉得,他们有些像……办案的衙役。
但具体什么事情黎锦也没在乎,有时候知道太多反而不是好事。
黎锦回去的时候,秦慕文正在给小包子喂饭,他放下背篓净手后走过去。
“小包子长牙了。”
秦慕文闻言笑了, 如今小包子七个月大, 原本光滑一片的牙床上已经冒出一颗小巧的乳牙。
“可不是, 现在我给他喂饭,都要用牙齿挡着我的勺子。”
语气中全然是对小包子的宠溺。
秦慕文想了想, 又说“小安最近也有了身子, 村里生过孩子的哥儿暂时就我一个, 他想让我多去陪陪他,可以么,阿锦?”
黎锦说“可以,但是你出门记得穿暖和一点。”
秦慕文点头,黎锦看着少年把小包子喂饱后抱在怀里哄,动作娴熟。却因为面相嫩,不像阿爹带孩子,倒像是哥哥在抱着弟弟。
黎锦想,少年为他付出的太多了,生孩子、照顾孩子、做饭洗衣,如今想出门跟好友见面,都先征求他的意见。
这样算起来,两人其实一点也不平等。
黎锦从他怀里接过孩子,挑了在县城报名一些有趣的事情跟少年聊。
比如那买书的风波,还有他在书肆看到的远行游记。
虽然他考科举这件事,秦慕文帮不上忙,但以后终究是共度一生的人,黎锦想与他分享自己的生活。
秦慕文听到黎锦跟他说这些,整个人眼睛都瞪大了。
神情中全然都是从未出现过的惊喜,秦慕文说,“我以前也喜欢这种野史和游记,但爹爹不让我多看。
夫君说的这篇游记,恰好我之前看过,笔者最开始就说他去蜀地,结果才走了没多久,就跌进一个大坑里……”
黎锦听着他把这篇游记的内容娓娓道来,他就坐在一边仔细的听着。
当时时间紧急,他也没看多少,只觉得内容有趣又不乏科普性,想着下次考完县试,去好好把这本看完。
结果,少年能给他讲的无比详细。
秦慕文才说到一半,黎锦就给他递了融化了蜜糖的水,说“喝点水,继续讲。”
——他还是第一回见到小夫郎如此光彩夺目的一面。
算算这书至少也是两年前秦慕文看过的了,结果到现在,他都能一个情节不落的全讲述出来,而且丝毫不见逻辑混乱。
每一处的地名、在这里有什么奇观异景,他都记得无比清楚。
秦慕文说完后,才发现一杯水都被他喝完了。
脸上不禁挂了羞怯的表情,说“阿锦,我耽误你时间了。”
黎锦把已经睡着的小包子放在床内侧,如今小包子已经开始学着翻身,黎锦担心他不小心掉床底下去。
然后他把小夫郎抱在怀里,“我很喜欢听你讲。”
秦慕文声音清澈,讲述的时候娓娓道来,让人听了就不禁沉浸进去,陷入他用语言构建的世界。
黎锦说“此前不是说要教你写字么?可有兴趣来练一下?”
秦慕文虽然很向往,但他还是坚持道“阿锦的县试重要,我不能耽误阿锦的时间。”
“县试要考的内容我已经复习完成,再说了,考试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临时抱佛脚的做法终究不可取。
文文,跟我来。”
秦慕文写字的基本功很扎实,但因为长久没练,不免有些生疏。
他学的就是官家闺中子弟最常见的簪花小楷,用细小的笔写,一个个字小巧又精致。
黎锦说“写的不错,你可还有很喜欢的字体?”
秦慕文摇了摇头,他在某些方面其实很天然呆,此前也是家里人让他学什么字,他就跟着学。
黎锦失笑,握着他的手,给他纠正一些小错误。
“虽然你写的不错,但在小楷的‘竖’这里,需要先提笔……”
秦慕文前面是冰冷的案几,身后就是黎锦温热的胸膛,他甚至不知道黎锦给自己教了什么,只觉得从书房出来的时候,脸都是烧的。
分明阿锦什么都没做,只是规规矩矩的教他练字……他怎么就想歪了呢!
秦慕文等到脸上的热度消散下去,才去了小安家里。
小安把他带到自己卧室,如今因为他有了身子,房间里也烧了地龙,而旁边的桌上摆了一碗鸡蛋羹。
“奇怪,阿文,你的脸怎么有点红,因为我这里太热了吗?”
小安说,“不对啊,你家也很热,此前我去你家的时候,你脸都没红。”
秦慕文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个话题进行下去,但小安一看到他的神色,就露出了了然的微笑。
随后两人一起说悄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