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后现代科技感的猎弓,但更多的人选择使用步枪。
使用枪支,就势必要抵抗后坐力。
除了猎装本身需要有减震的性能之外,鞋子本身也要有强大的抓力和支撑性。
越亦晚少年时期潮牌买了不少,对各种鞋子也挺有研究。
他挑了双款式还算喜欢的,上手一摸发觉是尼龙材质中底设计。
不管是在平原还是山地打猎,都容易碰到泥沼和露水,猎靴不仅要防水还要透气,同时还要具备一定地抗磨性。
越亦晚左挑右挑,又选了两双递给了御侍。
花慕之带着他往里走,进入位置比较隐蔽的枪械室。
越小王爷显然被这么大的阵仗惊着了,下意识地开始数有几排枪械。
这里简直跟展览馆一样,各种手枪步枪应有尽有,全部都是合法持有的新货。
四面都是敞亮气派的金丝楠木展示柜,中间还有各种杂件成排列好,贴着不同的标识。
“庆之临走的时候,还念叨着真想再来打一次猎。”花慕之也走近了几步,随手掂了掂身旁的一把“他喜欢用这款,点22口径,后坐力小打击准,之前干掉过好些兔子和野鸡。”
这还真是知识盲区。
越亦晚看了一圈,颇有种直男挑口红般的茫然感,扭头求助花慕之“殿下帮我挑一把”
“没有经验的话,配一把双脚架吧,架霰弹枪或者步枪都可以。”花慕之随手给他拿了几把,让他感受不同的手感。
他在讲解的时候,还会随手拿把把玩,不时单手翻个枪花。
动作之干净利落,一看就是老手。
什么枪能射鹿,哪把是用来杀熊的,如何使用才能得体而又不失精准,这平日里温文尔雅的太子殿下全都能解释的清楚明白。
栓式枪机和雷明顿手感为何截然不同,温彻斯特的精度有多趁手,似乎也如挑选点心一般简单清晰。
他在谈论这些时,身上并没有那种屠夫般的嗜血,反而更有种贵族般的光环。
会玩枪的男人,确实很有魅力。
越亦晚跟在他的身后,听得似懂非懂,挑了几把后坐力没有那么强的,又跟着他去挑其他的配件。
“这个我知道是八倍镜“
太子略有些诧异地看向他,解释道“这个是三倍到九倍,可以调倍率的。”
越亦晚轻咳一声道“记错了。”
吃鸡误我
“打猎的话,一般设标准值,也就是三倍,”花慕之教他怎么旋钮调整倍率“九倍精度很高,但是视野太小,容易跟丢。”
他们添置了枪口制退器和枪膛归零器,子弹也挑了一些。
御侍早就准备好了提篮,待全部挑完之后便把这些送去了山下的休憩区里。
明天一早出发猎鹿,想来会特别好玩。
夫夫两折返回下榻处,洗漱更衣再回房,忽然都想起来还有正事没有做。
今天的稿子还没有肝
越亦晚换了睡袍,赶紧抱着平板趴床上画画。
花慕之把资料和备忘录翻了出来,开始在旁边的书桌上赶更新。
白天应付完一堆亲戚,都快忘了这事。
大冬天的晚上加班简直太心酸了,就不能拿个机器把脑子里的想法直接拷出来吗
越亦晚画的并不算很顺利,甚至有点想啃笔。
“极简”这个主题听着就不好画。
想要达成极简,不仅要纯色或者撞色,更要考量对面料和剪裁的个人判断。
他趴在床上,两条腿晃来晃去,又长又白简直还泛着光。
花慕之本来在专心勾勒十五世纪的城市卷轴,键盘敲了一半忽然感觉被晃了一下。
他抬眼看向越亦晚,瞥见了那晃悠着的,修长而又白净的腿。
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线条优美如一笔勾成,象牙白的肌肤在灯光下格外的漂亮。
太子揉了揉鼻梁,默默打消某些念头,继续专心码字。
毕竟明天的更新还没存。